更新时间:2022.02.21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争议有:1、代位权属于实体权利还是诉讼权利,而实体权利是不可能被剥夺的;2、代位权属于管理权还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3、代位权属于是否为代理权。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一)债务人须有合法债权存在。 (二)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驶规定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到期清偿;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 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自己。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为是实体权利,是债权的从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行为; 3、该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的企业破产的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
优先受偿权期限起算点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限于竣工后6个月内,另一种是工程无法完工情况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
知识产权优先权的原则指的是: 1、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对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对所占有的船舶进行留置,用以保证造船或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
分红权是指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优先认购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售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对于知识产权适用优先权的原则是指专利所有权人依照专利法所享有的,就其发明创造在某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专利作品重复进行专利申请的,且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的权利。
罚款和债权相比,债权优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其他民事债务; 4.罚金; 5.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