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债权担保期限应当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对于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担保时效一般是3年。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和债务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让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从开始签订合同那天起开始计算。在约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免除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偿还后可向继承人追偿。继承遗产的话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又有六个月与两年之分。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
要分情况来看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又有六个月与两年之分。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
根据情况看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约定明确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分为六个月和两年。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约定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过了担保期限后担保责任失效。担保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超过该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时间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不需要。 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担保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反担保人在担责后也可以追偿债务人。因此,反担保人不用承担全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