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一是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起诉书的书写:标题写为行政诉讼起诉书,在开头要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然后分段写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最后起诉人签名并附上日期。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 (3)正文。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
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
当事人成功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方式为: 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 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4、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案件中,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的,可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申请法院执行,或者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由法院强制其执行。
行政相对人想要进行行政诉讼需要由行政相对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还有相应的证据材料都需要提交给法院,法院再进行审查,之后发现符合受理的范围,那么就可以对此立案。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均可以就该诉讼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认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且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1、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2、受理阶段。 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即可起诉
1、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版本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