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娘家陪嫁钱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是在领证之前赠予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赠与女方个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在领证后赠与的,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证据能证明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否则可能会
1、陪嫁的钱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明确约定陪嫁的财物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
女方陪嫁的东西,一般都是婚前获得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陪嫁是在婚后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陪嫁的东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1、在领结婚证之前,给的陪嫁一般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2、在领证之后给的配件,若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夫妻中一方的赠与,那原则上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陪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陪嫁车,应认定一方父母对子女的赠予,或者一方自己出资购买后携带到对方家的个人财产,是一方单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陪嫁车,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一方的父母明确是赠予给二人的,则属于共同财产。主要看车的来源的是否有赠予关系。
娘家陪嫁钱也就是嫁妆,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多认为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用于购置嫁妆的财产一般都是女方父母或者女
娘家陪嫁一般是对于婚姻关系的承诺,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视为共同财产,但是当婚姻关系终止后是否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主要看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赠与以及是否明确只归被赠与人一人所有。如果是婚前陪嫁的钱,则算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赠与,也没有明确只归被赠与人一人所有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只归被赠与人一人所有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陪嫁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陪嫁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则该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则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一方
娘家给的陪嫁房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5种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由于人身损害而取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赠和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
老婆的陪嫁钱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陪嫁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陪嫁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是赠与行为,但该赠与的物品是否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认定标准是: 1、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在登记结婚
陪嫁的钱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明确约定陪嫁的财物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