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我们常说的监护人指的是我们的父母,但是在法律上所说的监护人不仅是父母还可以是其他近亲属,监护人分为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其中指定监护人是需要进行申请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需要申请为指定监护人的,是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者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如下: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起诉状的书写: 1、首部为抚养权起诉状; 2、正文,双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的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并写明日期。
监护人的指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法定监护人是属于特定的人,所以法定监护人是由法律规定的,其他人无法申请成为法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是: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
在一定的情形下,法定监护人也能指定。当事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而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
可以做监护人的有: 1、父母、子女; 2、配偶;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要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