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应当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赔偿: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是精神损害。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
当事人若被公司非法开除导致名誉权受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实际损失或者精神损害向公司方进行索赔。《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民法典名誉侵权的赔偿,可以通过判令让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可以分别进行,即当事人一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边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的请求;但也可以同时进行,即由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一并提出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的诉讼请求。
起诉名誉侵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形确定,在我国目前金额不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犯名誉权的证据如
当事人要提起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的,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而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
行政相对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名誉权纠纷中的受害人一般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包括有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侵犯名誉权的,如果造成精神损害的,需支付赔偿金。被侵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