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继承人必须要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但是只是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若是没有债务超过继承的份额后,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债务。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额不是必须均等。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
继承遗产原则上必须所有继承人都到场。但是,如果该继承人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原则上,继承遗产必须所有继承人都到场。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
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考虑法定继承。 存在遗嘱的情况下又分为几个类型,不只有公证遗嘱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
遗产继承并不必须公证。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赠、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任何一种继承当时都不必经过公证,只有遗嘱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要订立公证遗嘱,是需要到公证机构办理的。初次之外的情形,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办理公证。如果要对遗嘱进行公证,需要携带
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考虑法定继承。 存在遗嘱的情况下又分为几个类型,不只有公证遗嘱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
胎儿继承遗产可以认。但胎儿出生时为死胎的,不可以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考虑法定继承。 存在遗嘱的情况下又分为几个类型,不只有公证遗嘱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
离婚后需要一起偿还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则需要一起偿还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责任。夫妻可以协商各自需承担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因此,在订立遗嘱时,是否要办理公证,需要根据自己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选择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后的遗嘱,公信力更强,未经其他公证事项或者法院判决,公证后的遗嘱不能被推
法定继承人不是必须平分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放弃遗产继承权,可以不用公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不是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通过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后,可以选择是否去办理公证,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