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3
根据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民事诉讼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需要代理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公民可以采取书面(含纸质和电子文本)或者口头形式,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口头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在案。 申请人有特殊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由他人代为申请: (一)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法律援助代理步骤为: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当地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经审查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
法律援助一般向被告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在经济困难无法自己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近亲属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申请刑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
法律援助一般向被告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可以到当事人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去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
律师不是必须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