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以下是刑事诉讼法延长羁押的情形: 1、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1、从其在法律体系地位来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与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一样,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2、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也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 3、从民事诉讼法所确定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1、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对自诉案件,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不符合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
我国诉讼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民事诉讼中,一审败诉,二审有可能胜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以判决方式依法改判,此时的改判如果对当事人有利就属于胜诉。
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是否把握大,是无法确定的,只能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将民事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在二审中,人民法院是否还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这种是无法预
就所有的上诉案件而言,改判的机率不大;另一方面,就选择上诉的当事人来说,其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机率虽然较低,但也不可视为不能之事。 二审改判的情形: 1、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或判决不服,而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对一审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1、解决问题不一样: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发生时间不一样: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表现方式不一样:裁定可采用书面形
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 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