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对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伤情才构成的刑事犯罪,所以故意伤害罪是属于结果犯,而不是行为犯。
故意伤害的基本情形是轻伤,而加重情形是重伤,具体的加重情形如下: 1、使人肢体残疾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
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例如,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机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害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中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通常情况下,结果加重犯一般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以为行为人能够预见但是没有预见的,发生了严重的结果的情况。首先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要件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导致犯罪基本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即基本犯罪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主要有致人重伤、死亡两种。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主要有致人重伤、死亡两种。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是,如果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且有杀害被绑架人、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的,构成该罪的结果加重犯,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结果加重犯不成立独立的罪名,具体包含如下情况: 1.劫持航空器(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 2.故意伤害(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3.强奸(故意或者过失)致使被害妇女重伤
结果加重犯这样处罚: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应重于基本罪的法定刑。例如,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便为结
故意伤害罪不是行为犯,属于结果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就构成既遂的犯罪。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