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7
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妨害公务罪更严重。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
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相比,寻衅滋事更严重,因为寻衅滋事判处的刑罚更重。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妨害公务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
妨碍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可以判刑,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行为人构成妨碍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的,相应的判刑结果为:应当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1、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认定
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为: 1、主观方面存在区别。抢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是为了满足其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2、在客观方面不同。一方面,两罪的暴力程
寻衅滋事判处的刑罚更重。但是妨害公务的危害性要更高。寻衅滋事只是出现打架、斗殴和强拿强要等现象,妨害公务是阻碍警察办案或办理其他事情,这很容易给国家机关造成巨大损失。 寻衅滋事的刑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而寻衅滋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 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 而寻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而寻衅滋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同:主观方面上,前者是为了破坏公共秩序,后者是有伤害他人的目的;在客观方面,前者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并且行为地通常为公共场所,后者则犯罪对象特定,场所多较为私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