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房产抵押登记去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4、主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合同; 5、抵押合同; 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需登记后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参照国际通行作法,规定以房地产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台同自登记之日生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其
不动产抵押权是登记生效。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不动产进行抵押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没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房地产作为抵押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浮动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合同生效后,即使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就实现抵押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文件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动产抵押权不是必须登记,处理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动产外,以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不需要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对于需要登记的,去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可。
动产抵押未登记有效,法律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不会影响。民法典规定,房屋设立了抵押权后,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房屋所得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债权,注销抵押后,买受人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为抵押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抵押生效的时间是有不同规定的: 1、如果动产抵押不需要登记的,一般是以签订抵押合同时生效的; 2、如果抵押的动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汽车、船
(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