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2、假冒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价值超过15万元;3、假冒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
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有: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条件: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应立案追诉,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并未致人损害或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罪的量刑规定:销售金额五万元到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到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到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法定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条件: 1、生产、销售劣药给他人身体健康乃至生命权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 2、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其他情形; 3、生产、销售的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为以下几点: 1、在销售、生产的商品中加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或明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仍然进行销售的; 2、商品中使用瘦肉精等国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含有该类药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具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者生产、销售明知是使用瘦肉精或者含有瘦肉精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 2、假冒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价值超过十五万元;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
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