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债权人要想行使代位权,应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要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并且一般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不过如果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可以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行使。行使代位权时的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5、须债责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6、债权人有保全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本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从权利,但是上述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则不能代位行使。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为,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和从权利。相对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而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当事人要行使债务代位执行权,则应当获得胜诉判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请求相对人向其履行义务,并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对人也可以向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力如下: 1、对债权人的效力: (1)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2)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 2、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
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效力是,债权人可以请求相对人向其履行义务,并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对人也可以向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