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基本农田建的养殖场如果是违建的会被强制拆除,根据法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
征收基本农田应该是由国务院批准的。法律规定了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土地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情形。基本农田受到严格保护,所以批准机关也要求最高行政机关。
基本农田的征收应由国务院批准。法律规定了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土地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情形。基本农田受到严格保护,所以批准机关也要求最高行政机关。
基本农田包括以下几种: 1、国务院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油、棉、粮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 根据法律,我国实行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的范围包括以下耕地: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一、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如下:
下列土地属于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
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不一样,但两者有密切的联系。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都是由耕地构成,都要实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一般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绝大部分也都属于基本农田。
一般流程包括:申请(由申请人提出出书面用地申请)——现场勘查(国土资源所勘察)——填写申请表(初审通过发放申请表)——村委会审查(村委审查签字、盖章、提交乡镇政府)——审核上报(上报想国土局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的有想国土局发
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区别:基本农田只是国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划分的一种概念,而耕地则跟具体,是指用来耕作农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和小麦等农作物)的土地。
口粮田和基本农田是两个概念,两者并不相同,现在说的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其实是将原来一直进行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强调的是基本农田的严肃性,并不是说永远不变的。
可以的。因为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