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比较多。主要有:第一,证据的种类。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八种;第二,证明责任的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第三,证人的条件和义务的规定。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
民事诉讼终止有下列规定: 1、原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无遗产,无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3、离婚案件一方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终止收养关系的当事人死亡的。 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正如上所述,必须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是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这就是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 民诉证据不足被驳回有新证据
告知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有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有: 1、新证据: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2、提供新证据的时间,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
民事诉讼自认规定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民事诉讼自认规定有: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
民事诉讼证据有; 1、当事人的陈述,如原被告向法庭所作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视听资料; 4、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等。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
民事诉讼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一般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