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如果申请人在撤销执行申请时没有明确放弃实体权利,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法院应当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这种程序性权利可以赋予其较大的自由支配权,即可以允许申请人申请执行,也应允许其撤回申请。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被申请执行人是民事执行指的是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法院根据另一方的申请而强制其履行的行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为申请
撤销执行申请步骤如下: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执行程序。驳回执行申请有以下情形: 1、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的情况; 2、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况;
当事人将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撤回后,还能再次申请。行政机关撤回申请后,法院会终结该次执行;但是行政机关如果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再次依法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强制执行。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驳回执行申请后,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撤回后还能再次申请。但是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驳回执行申请属于执行异议的审查范围。只要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的执行申请,申请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对于申请人的异议,法院必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异议书的15天内作出裁定,或者继续执行,或者裁定驳回异议。申请人对驳回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
民事执行指的是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法院根据另一方的申请而强制其履行的行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为申请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为被申请人(立案阶段),正式进入执行阶段后,被申请人就是被执行人,而法院自然是执
申请执行就是强制执行,只不过是说法不同。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一般可以根据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一审哪个法院判了我的案子,我就可以找哪个法院申请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原则上是原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一般也可以放松到新的申请执行主体申请变更。具体就是原申请执行人和新的继受主体之间有协议,该协议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的证据。然后,执行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