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股东出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出资纠纷包括虚假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没有按期缴足出资的情形;抽逃出资纠纷,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
确定股东资格的依据体现在各种形式的证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实际出资证明等。 一般而言,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司章程记载具有确认股东资格的最高证据效力; 2、与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相比,工商登记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 3、
确认股东资格具体通过以下方式: 1、确认股东资格基本原则,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实质性证据例外适用原则; 2、实质性证据,投资者通过出资行为而取得的证据,比如公司章程、工商注册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实际出资情况证明等。 成为公司股东的注
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第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规定:对于公司内部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在不存在股权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记载情况是股东资格确认的最主要依据。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因此,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签署股东名称及股东名册,来确定股东的身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 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
关于股东资格的确认的规定有:对于公司内部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在不存在股权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记载情况是股东资格确认的最主要依据。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因此,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签署股东名称及股东名册,来确定股东的身份。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必须证明已经真正出资。隐名出资人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其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心真意的外在表示。 2、实际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成为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必须证明已经真正出资。隐名出资人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其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心真意的外在表示。 2、实际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成为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可以通过代持股协议以及实际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隐名股东能够证明下列事项就能确定股东资格: 一、隐名出资人确实已向公司实际出资; 二、隐名出资人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已对其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三、隐名出资人能够证明其以股东身份行使过股东权利,比如参加股东会、指派董事、获取分红等事
股权确认纠纷证据有: 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来确认股东的资格,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公司法律的广泛认可。各国法律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当然授予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 2、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被称为公司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