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1、警告:这是所有行政处罚里面最轻的的处罚,主要是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谴责和告诫,让他们知道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性,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 2、罚款:罚款也是我们常见的处罚类型,这里的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强制性收取的金钱,通过这种罚款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措施。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且加处罚款的计算日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以后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银行收取罚款以后,直接将罚款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中加处的罚款,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计算。但是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除加处罚款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
行政处罚中不包括罚金,包括的是罚款,如果被处罚人不交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催告被处罚人在合理的期限交纳罚款;如果被处罚人逾期不交的,则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等方式来执行。
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缴纳滞纳金不算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具体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方式。
当场处罚的金额规定是: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里的处罚金额额一定要大写。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规定的处罚内容错误,可以向决定机关说明情况请求更改。如果决定机关不给予更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