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公民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以下这些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等。
不能复议和诉讼两种程序同时进行。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方面,我国采取的是一种原告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的模式。也就是说,除非法律法规作出特别规定,行政复
不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
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是政府为纠正政府工作部门在执法中出现错误的一种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或者说是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行
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依抽象行政行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可对部份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申请附带性审查。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得单独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一般是和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
行政复议后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会撤销该行政行为,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
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超过该期限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不再受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
当事人不服下列事项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不服变更、中止、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