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宪制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其主要表现有: (1)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外,特别行政区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有关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
特别自首的特点包括: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特别自首的客观要件必须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
特别法人包括: 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包含以下几种: 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
行政救济的种类: (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 (3)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
罚金的类型以及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
包括两方面工作: 1.审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债权人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各债权人参阅,审查、以证明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 2.确认债权,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
行政处罚的种类共有:警告、通报批评等声誉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财产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等能力罚;以及行政拘留等人身自由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点: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如下:1.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2.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