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一、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的区别如下: 1、定义区别。 2、实质性差别。 3、发行方式的区别。 4、风险控制的区别: 5、法律保护方面的区别。 二、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 非
股权质押有下列法律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包括: 1、主体不合格的法律风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和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权缺陷的法律风险:股权缺陷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股东未出资;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抽逃出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法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
代持股权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实际出资人又称为隐名股东,名义出资人又称为名义股东、显名股东。股权代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从实际出资人、名义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不直接控制股权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其他风险。
在我国股东股权的转让程序瑕疵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法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否则,属于违法转让; (2)公司章程限制中的法律风险; (3)股权转让程
在股权收购中应注意下列风险: 风险一: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风险二: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风险三:主体资格瑕疵; 风险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风险五: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风险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风险七:税务
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目标公司可能会隐藏大笔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被收购后,被收购的企业应当注销,此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收购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股权质押的风险有股权价值的风险,若是股权的价值远远低于债务的金额,则剩余部分则是属于普通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只能在最后一步被清偿。
投资风险含义为:投资主体为实现其投资目的而对未来经营、财务活动可能造成的亏损或破产所承担的危险,即在投资过程中的表现。其分类有:形成原因的分类有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风险性质的分类有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涉及范围划的分类有
股权投资风险如下: 1、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 2、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法律风险; 3、参股而不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大股东一股独大; 4、控股企业的风险在于内部控制; 5、持有百分之五十股权的企业的风险在于公司的僵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