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由法院采取公告其拒绝履行的情况等方式来强制其履行。
若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符合下列条件:被处罚人的履行期限届满;经行政机关合理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的等。
对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符合下列条件:被处罚人的履行期限届满;经行政机关合理催告后仍未履行;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的等。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
强制执行程序的申请流程: 1、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2、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实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
行政机关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措施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义务;当事人也不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的。
行政机关申请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销的。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是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之一。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
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的强制执行,是能撤销的。如果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并且终结执行的裁定在送达给当事人后,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