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1.协商一致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2.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离婚后如下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1、双方约定,由直接抚养方全部承担的,但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2、子女已满十八周岁,或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他情况。
当事人可以拒付抚养费的情况具体如下:该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免除其支付抚养费的协议;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当事人无经济来源无力给付并且直接费用孩子的当事人有负担能力等。
终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1、由于长期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付款人确实无法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负担得起,有抚养能力; 2、直接抚养子女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3
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 (1)抚养子女的父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 (2)有支付义务的父母因某些困难无法或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少支付金额。 若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则需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一方
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给付抚养费一方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没有能力按原协议的数额给付的,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能力的。给付抚养费一方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没有经济能力的。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要再另行给付抚养费。 但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一定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实在付不起,可以以财务抵债。 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1)抚养子女的父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1、父母离婚,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未成年或者是子女已经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的。
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1、父母离婚,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未成年或者是子女已经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的。
不能加抚养的情况: 1、原定抚养费数额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未患病、上学和实际需要还没超过原定数额的、 3、子女或直接抚养方没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