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法庭审判:人民法
如果执行法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渎职失职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公民或者组织对法院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
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监督的方式: 1、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级别相同。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通过下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2、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必须受理并要开庭审判
检察院宣布立案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
对行政申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从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行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3、依法属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对于公诉案件,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应根据审理情况,进行裁判: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驳回的案件公安局的处理:如果公安机关有新的证据,或者对检察院的补充侦查不服,可以重新要求审查。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