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具有特定性。 2.应当具有交换价
要式合同包括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等。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方式;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4、抵押担保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
有抵押物的借款合同应包括如下内容:出借人和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及违约金、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其中关于担保物要写明名称、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等重要信息。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
个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的内容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
有抵押物的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本身的内容大致相仿,只会根据借款的性质、用途、借期、利息等因素产生细小的差异。但根据抵押物的不同,则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会在内容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比如拍卖、变卖、折价以及其他方式。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拍卖,他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抵押合同作为担保物权合同,其抵押权具有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性。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因此,当主合同无效时,作为从合同的抵押合同亦无效。
按照一般的经验,抵押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质押车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
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人的名称、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