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罚金刑的适用原则应当是罚金数额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原则。即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适用情况如下: (一)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 (二)罪犯。对罪犯处以罚金,可以采取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 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指犯罪情节严
对自然人犯罪单处罚金刑,是指法官在裁量具体案件时,对犯罪的自然人只判处罚金刑,而不判处其他法定刑。单处罚金刑的意义主要有两种: 1、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因此可以不被剥夺,其本人的婚姻、家庭及事业就不会受到多少影响,还可以使其避免因被关押而可能
犯罪分子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大概包括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对于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免除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正当防卫
对未成年被告适用的刑罚的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以适用减刑的刑罚包括: 1、自由刑。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 2、死缓。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 1.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2.选科式。 3.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罚金刑的适用对象是指适用于罚金刑的犯罪类型,反映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罚款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款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单位贿赂罪和单位直接罚款; 2、选科式:可供选择。例如:依照刑
罚金刑的适用现状: 1、单处罚金过滥过多,部分单处适用不当,很多法院在对侵财犯罪的判决中,将罚金刑从“可以独立适用”演变为普遍独立适用。 2、随意性较大,缺乏统一透明标准罚金刑的规定大多没有具体金额标准,伸缩性强,弹性大。 3、执行流于形式
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原则适用的情形有如果行政违法行为同时构成犯罪的,已执行的行政拘留处罚应当折抵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罚款应折抵罚金;如果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在处罚前已被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也应当折抵。
1.罚金的适用对象: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部分具体罪名规定
罚金适用情况如下: (一)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 (二)罪犯。对罪犯处以罚金,可以采取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 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指犯罪情节严
数罪并罚有以下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