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已经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又发现其犯新罪或者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可以撤销其缓刑决定,并依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按照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数罪并罚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死刑将无期徒刑吸收,二者并科,只执行死刑即可。
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 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 3、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刑期的确定: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数罪并罚的判刑如下: 1、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最高控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超过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
适用数罪并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的断定如下: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应当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计算数罪并罚的方法是: 1、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和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超过20年,总和刑期超过35年的,最高不超过25年。 3、控制数罪并罚的,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
数罪并罚管制的最高刑期为三年;数罪并罚拘役的最高刑期为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刑期为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刑期为二十五年。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1)吸收原则。 (2)合并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 (4)折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