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因素有: 1、人的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系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 2、材料因素,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 3、机械因素,机械设备的质量及现代化水平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进度; 4、方法与环境因素,包括
安全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排除险情; 3、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有: 1、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 2、招标投标制; 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 4、合同管理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的主要规定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符合国家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而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我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
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和依据是: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
(一)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
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为: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 1、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该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