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宅基地纠纷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中,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上级土地行政
农村宅基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
农村宅基地批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宅基地面积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且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宅基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申请农村宅基地条件,可以具体咨所在地相关部门。一般申请条件如下: 1、因分户缺少宅基地; 2、外来人口落户到当地,没有农村宅基地;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被消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
转让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转让行为应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应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转让人应当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受让人应当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个人不能买卖宅基地。如果农村村民出卖宅基地上的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继承方式:宅基地所有权无法继承,但宅基地的使用权、附着的其他财产可以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且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
农村宅基地处理老人去世后: 1、宅基地只能由村民享有。已迁出子女户口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孩子可以依法继承,不管孩子的户口是否在村里。在房屋存续期内,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是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
村干部违法征地,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