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1、当诉讼当事人一方存在转移财产或者不及时采取措施会导致债务无法偿还时,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
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自主申报的方式、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方式;由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或者共同申报的方式等。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当事人要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的,可以直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裁定驳回申请。
能够提出破产申请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请破产的。 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债务人是可以提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由债务人
房屋产权登记的行为风险: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伪造证件或者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律规定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灭失,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可以申请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权利。
债权人权利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债权人权利为相对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其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会产生的法律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 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