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是公安机关。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
缓刑考察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此时往往也会要求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以及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因为没收财产是一种刑事处罚,所以应当是法院来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报道。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缓刑考察在要求被宣告执行缓
假释的执行: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的执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管制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宣布解除管制,并发给其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其公民的一切权利。管制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
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方式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 在执行期间,被判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依法经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的。但房屋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的,人民法院应当保留。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