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属于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的情形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
不可以监听犯罪嫌疑人的电话。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时,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核实有关证据等,且不得被监听。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
取保候审的人电话不会被监听。职保侯审期间只能以下行为进行监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
嫌疑人电话会不会被监听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监听电话属于技术侦察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司法机关对一些涉及黑社会、恐怖袭击、危害国家安全等的犯罪是可以监听的;2、被委托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律师
取保候审的人电话不会被监听。职保侯审期间只能以下行为进行监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等。
纪检委会监听家属电话。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
不能,违反隐私权。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后,夫妻一方还可以有自己的工作或朋友交际圈子,形成了婚后个人隐私。个人隐私即个人秘密,包括私人在工作、生活、人际交往中形成的个人秘密以及不愿为人所知的生理及心理特征,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
侦查阶段禁止取保候审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
侦查监督的范围包括:1、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和诱供的;2、对被伤害的人和证人你进行体罚、对其进行威胁或者诱骗等非法的手段来收集证据的;3、将证据藏起来,或者将证据消灭的一些破坏证据的行为;4、包庇犯罪分子的;5、有意的制造假的案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