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借条上如果没有写借款利息的,则无论是什么借贷领域,都一律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借款没有设定利息。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借款利息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对利息问题进行重新协商。如果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如果不能
债权人死亡之后债权的转让有以下这几种情形: 1、债权人死亡后,他的个人债权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债权里生前立有遗嘱对债权有相应处理的,按照遗嘱进行办理; 2、债权人死亡之后,属于夫妻共同债权的,由配偶继续持有债权,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 3、债
债务人死亡之后,到底可不可以找债务人的父母还钱,具体是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死亡之后遗留有财产的,并且债务人的父母继续了起财产的,那么其父母要承担清偿的责任。 根据目前我国现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债务人死亡之后,是由债务人
债务人死后债务如何处理,需要看债务人有无继承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且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的,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债务人进行清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债权人不能要求继承人清偿债务人的债务,
债权人死亡后,借条仍然有效,不因债权人的死亡而消灭。《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要有价债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属于公民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因此,债权人死亡后,合法的借条仍然有效,但需要区分是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首先,债务并不会因为债务人死亡而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死后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不一定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在以下情况中,其配偶有义务清偿债务: 1、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都需承担对外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故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
首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 主要的追讨方式如下: 1、若债务人留有遗产,且尚未被继承的,应当按照“遗产应当优先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规定,债
债务人死亡之后,并不意味着债务的完全消灭。如果债务人名下有合法的遗产,同时又有相关继承人继承该笔遗产的,这时候根据权利与义务同时存在的原则,继承人应当以继承遗产的数额为限度,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换句话说,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他的家人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之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该期间为30天-3个月。这个期间从法院公告受理破产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债权应当提交相关的材
按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作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也就是说借款人不用支付从借款当天起到起诉当天止之间的利息。但是,从起诉之日应认为是催告之日,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所以,借款人从起诉当天起到借款还清时止,
出工伤事故死亡所获得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三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