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属的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可以向下列机关申请: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
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属的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通常是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般行政复议有具体的申请期限,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内向行政机关申请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
向公安局或者县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派出所属于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对于派出所提出复议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也就是公安局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也就是县政府提出申请。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