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其中,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其他
在下列情况下,仲裁员应当回避: 1、仲裁员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2、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3、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等。
诉讼代理人可以依法要求回避。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代表当事人参加诉讼,行使代理人权利,有权申请回避。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
1、办案人员本身就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他自己虽不是当事人,但是本案当事人的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姊妹。 2、办案人员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本案的处理可能涉及他们的某些利益。 3、办案人员曾经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都需要进行回避。 此类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 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
民事诉讼法回避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审判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不属于以下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只有上述
申请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却没有自行回避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 求他们回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民事诉讼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如果仲裁员与案件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申请回避,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
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应当自行回避或者依照当事人的要求进行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以及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