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不真正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亦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后果的义务,理论上也称间接义务。受害人规定的不真正义务就是减轻损害的义务,简称减损义务。减损义务所指的损害是指受害人自己的损害
逃税罪属于不作为犯罪,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例如,遗弃罪就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是指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刑法中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做义务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消极的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即应当去做而不去做。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不真正连带债务指多数债务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债务的义务,并且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从而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着实施某项行政行为的责任与义务时,其应当履行却并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情况。要构成行政不作为必须以行政主体有着某种法定义务为前提,这种法定义务一般由法律法规来明文规定。其中行政主体的拒绝履行,不给予答复或者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应当实施某种特定的义务,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实施但是却消极地没有实施。 1、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 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
不作为侵权行为有:不作为指的是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的职责,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意义的一种消极行为方式。然而不作为侵权指的则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从而造成对当事人权利的侵害等。而且关于不作为的类型,并且关于不作为的类型,刑法理论的通说是分为纯粹不作为
不作为过失犯罪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遗弃罪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作为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规范与法律秩序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 3.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