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收养登记要提交的资料:收养协议、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养申请书以及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带齐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需要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登记请求书、正规有效并签署的相关合约、土地证和房产证或者房屋产权证、证实抵押物的材料、证实屋子价值材料以及其他必须材料。如果签署合约时还未办理产权,那需在合约中记录,等拿到证书后重新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要带的资料为: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之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
个体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有注销税务的书面申请;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发票准购证;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当期或当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包括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等。
个体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注销税务的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发票准购证;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当期或当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包括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5
登记机关要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应当由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登记的申请书,还应当提供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等材料。
以下证件是涉外婚姻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应提交的证件包括登记结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所需要的资料有: 1、应当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复印件; 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3、动产抵押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4、动产抵押物存放情况资料; 5、抵押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 6、双方代理人身份及权
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邮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房地产权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