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权代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订立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应当将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视为已成立、未生效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多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针对对股权的转让、转让款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3、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协议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被转让方的名称等信息; 其次,写明转让价格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清楚受让方的增资的具体数额;写明股权转让费的付款方式以及相关违约责任;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1、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公众的利益,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投机活动,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为: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实际交付后生效; 3、转让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国有参股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有: 1、制定转让计划,申请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审批; 2、转让方组织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转移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股票质押存的法律风险为: 1、股权价值波浮动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1.、如果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并且名义股东不愿成为该公司的实际股东并且也没有出资能力的时候,对于名义股东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2、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这里的出资不到位可能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出资人违背
约定没付清款协议无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后,股东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大会通过后,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股东转让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受让人直接支付转让人支付的公司出资额,无需再次向公司投资
债权转让人一定要与债权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要转让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