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继子女是法定的继承人,但仅限于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的子女,一般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侄子不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侄子不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因为根据《民法典》,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所以,侄子对于叔叔的遗产没有
代位继承有限制。代位继承有下列限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必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代位继承中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被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有以下要求: 1、限定继承原则。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
无血缘关系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自子女不能继承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因为法人代表的身份不是财产,所以不能被继承; 但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的,其子女是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立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代位继承人是未成年人不可以多分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