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诽谤别人偷东西的行为是属于名誉侵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对方故意歪曲事实,恶意诽谤,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或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他人隐私,造成重大后果的。
侵犯名誉权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行为人客观上损害了他人的声誉,并为第三人所知。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侮辱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行为的。其表形式是传播和传播;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犯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如
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是,诽谤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而名誉侵权行为,内容可真可假。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名誉权受侵害的形式有: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侵害名誉权量刑标准:构成诽谤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是: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等。
满足下列条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占罪: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上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处罚是:企业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处罚是:企业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一般情况下,应当由登记主管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
1、性质不同。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所谓身份权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特定的人才会享有而不是人人均享有,如亲权等。人格权则是凡事主体均可享有。所以荣誉权只有那些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而获得荣誉称号的特定的公民、法人才能享有;而
刑事申诉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之后进行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确有复杂情形的,其审理时间可以相应延长。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