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是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或直接申请法院指定。
具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人范围如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成年兄弟姐妹; 4、未成年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由以下人员按照下列顺序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
可以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人有:首先,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次,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月也可以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若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若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开具老人监护证明应当由监护人本人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被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开具。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
开监护人证明由监护人本人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向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开具,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对监护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近亲属中指定。不服任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据此,可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
监护人证明内容需要包括:被监护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生父母的基本信息及是否还健在。有配偶的,还需写明配偶的基本情况。开具法定监护人证明,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可以将民法典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
被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办理时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