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规定,有共同借款人的债务为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对全部债务履行清偿责任。也即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的是连带偿还责任,即使其没有使用借款,其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法定义务。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要履行下列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担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3、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等。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
我国担保法把保证的方式确定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人不享有,应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一般不应承担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但一般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主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担保人不是主合同当事人。主合同无效的,不得要求非合同当事人的担保人承担无效的结果,无效的结果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但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方对债务人有欠款,当事人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代为执行,是以自己的名义对第三方提起诉讼,要求第三方清偿欠款,这在法律上称之为债权人的代位权。
就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的债务需要以公司财产进行清偿,不需要以法人个人财产清偿。 但是如果法人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等,在出现债务问题时,侵占的财产需要返还。如果法人同时是公司股东,认缴未缴的出资也要进行清缴。 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合伙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欠款,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一种人格,法人是依法独立具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此可以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别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