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计算。法律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实践中一些法院参照住院伙食补贴的标准作出判决。各省市住院伙食补贴标准不同。以云南省为例,部分法院支持的营养费标准为100元/天。交通事故受害营养的前提下,交通事故受害者主张的营养
根据伤残情况而定。营养费不是必赔项目,需要由医疗机构给意见或做鉴定,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具体的还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营养费用计算标准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应该要以身体的受损程度为标准,可以通过医疗机构的伤残鉴定报告来进行相应的计算;2、应该要以医院开的诊疗单据为标准。如医院要求当事人购买药品的费用等。同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
交通事故中,伤残人员有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 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需要加强营养,医生会在出院医嘱上写明,另,营养期限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最终的营养费数额根据各地平均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乘以营养期限计
交通事故休息三个月,营养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进行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交通事故营养费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分情况: 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2、交通事故严重,需要赔偿的由医生给出建议。然后保险公司参照医生的建议进行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营养费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此处的赔偿义务人应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为四种情况:第一,对交通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同为一人,则由该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第二,
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
营养费要根据伤情也可以申请营养期鉴定。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