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能不能变更措施要看公安机关的侦查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如果逮捕期限届满,仍然要侦查,或者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形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传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并未包括在法定的强制措施中,所以,刑事传唤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后,如果批准逮捕的在十天以内;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
公安机关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应当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一般在十五天左右。立案是程序是侦查活动的开始,强制措施是指通过侦查后依法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从侦查到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过程。只有构成犯罪的嫌疑人,才随时可以
一般对于拘留后提请逮捕的时间是这样规定的:最短三天,最长三十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满足条件的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如果满足变更强制措施条件,则会进行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依法采取变更强制措施。
提请逮捕前必须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提请逮捕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拘留的时间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拘留的时间,即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天。
是的。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因为它会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属于批准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属于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以下五种: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刑事拘留; 5、逮捕。 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