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为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经过合理期限不主张购买,应认定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
优先权可通过如下方式申请: 1、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人又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自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又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
优先承租权概念主要是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当事人如果另外有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的情形履行相关义务。
优先分红权是在公司宣告分派股息时,优先股股东享有的优先取得投资额一定比例的股息的权利。股东按照实缴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优先分红权就是基于同股同权的差异化处理。
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在先与一般债权清偿的债权。民法典上以财产为担保的债权和海商法上为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是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够先于债权被清偿的债权称为优先债
优先权,是指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对债务人的财产所享有的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优先权的作用,具体如下: 1、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考虑赋予某些特殊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确保该权利能够优先于普通债权; 2、可以按照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
债权优先权的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
优先分红权是在公司宣告分派股息时,优先股股东享有的优先取得投资额一定比例的股息的权利。股东按照实缴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优先分红权就是基于同股同权的差异化处理。
以下几各方面是优先抚养权的条件: 1、女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2、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