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为防止当事人在作出判决前转让、隐匿、出售财产,根据其职权对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以确保未来判决生效后的顺利执行。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诉讼请求的范围和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必须在30日内起诉。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
诉讼保全担保的流程: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3、担保公司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是: 1、财产保全提出的主体不同; 2、财产保全提起的时间有别。诉前财产保全发生在诉讼之前,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则是诉讼之后; 3、法律对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责
申请诉讼保全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如果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收取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讼前或诉讼中因情况紧急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的扣押叫保全。 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价值与被扣财产价值大体相当的担保,以便扣错时赔偿被扣人,这种担保就叫保全担保。
诉讼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的制度。
在民事诉讼中所适用的诉讼保全制度是指对于因当事人的行为等事项,可能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经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一种制度。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有可能致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面对诉争财产的扣押等保护性措施的总称。
“诉讼保全制度”,是指对于因当事人的行为等事项,可能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经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一种制度。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