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是: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婚前所有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是: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房; 2、夫妻一方婚前租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一方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以共
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表示该财产是给予夫妻中的一方的,则该财产应被视为是继承方或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财产如下: 1、个人所有的财产;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3、婚前财产的孳息; 4、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房; 2、夫妻一方婚前租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一方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以共
以下这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1)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具体的情形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