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须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
第一、提出申请。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第二、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那么审查的内容就包括:收养关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提交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
收养孩子的手续如下: 1、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去开具证明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 2、到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 3、收养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条件首先要具备收养的基本条件,如: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此外,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条件如下: 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岁以上; 2、没有孩子; 3、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 4、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 5、30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二条无配偶收养异性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条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的男性30周岁即可作为收养人收养子女。
收养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需要送还该孩子,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的规定。根据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需要送还孩子。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行为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的,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虐待、遗弃、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子女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一.首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如果收养方和被收养方年龄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有效,否则无效。二.收养人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
有配偶者单方收养子女一般没有效,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也就是夫妻收养孩子的,必须经过双方的共同同意,如果夫妻单方收养,对方可以主张收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