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主体与寻衅滋事罪主体范围不同。 (二)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不同包括: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等。
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一般是三人以上,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人数众多;以及聚众斗殴罪处罚的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寻衅滋事罪处罚的是所有的参与人。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的区别是: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上来看,寻衅滋事
二者区别如下: 1.侵犯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2.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中,行为人具有寻衅滋事的故意;抢劫罪中,行为人抢劫故意的主要内容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一)犯罪主体: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主体范围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如下: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利。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的人格权,其内容是维护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应当指出的是,本罪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利。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不算犯罪。刑法第二百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
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的区别是: 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以不特定妇女为对象,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的侮辱是寻求精神刺激,侮辱罪中对妇女的侮辱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低特
应注意将寻衅滋事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闹事行为区别开来。一些公民因民事纠纷或个人恩怨在公共场所殴打、辱骂他人,在路上拦截、追逐他人,或为索要债务而强行拿走、毁坏、占有他人财物等行为,虽然在行为方式上与寻衅滋事罪相似,但都是事出有因,没有无事生非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有:1、侵犯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罪侵犯的社会管理秩序;2、犯罪主体不一样,已满14周岁的犯罪分子可以成立该罪,寻衅滋事罪需要满16周岁的;3、被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成立故意伤
区分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后者行为人一般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而前者没有。后者可能造成被害人自杀,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公